丈夫的外遇事件发生至今让我无法忘因为不是第一次且对象仍是同一女子
我很想告对方 替自己出口气 也想争取该得到金钱补偿
问题是那女的已是有夫之妇育有3子女
其中一女是我丈夫婚前与她生下的,但不娶她而那女的也才因此另嫁他人
如果今天我要告对方(已有充足的证据 他两自拍恩爱的画面 目前东西都在我手上)目的要得到MONEY MONEY且让她如立足之地(她丈夫也知情了)
可我只知道对方姓名跟电话而已 这样该如何找人呢 如何告她
若我告了对方 也得到了MONEY
是否对方的丈夫也会告我先生呢
而我又可以得到多少呢?
另外 我仍在思索着该留下呢还是该离开(丈夫想挽回)
如果我这么做的话 不知道影响会有多大
要求协议离婚 丈夫不同意我带着两个孩子离开 只同意我一人走
目前孩子老大2岁7个月 老二一个多月大
如果给法院判决离婚的话 我的胜诉又有多少
又还能够要求多少赡养费 甚至是丈夫对我的金钱补偿
以我经济方面 无法独立抚养2个孩子 身边又没有钱 也没人能帮助
不然早带着孩子离开 过自己的生活 不离婚也罢
谁能够敎敎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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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你是她的第三者吗?
虽与主题不是很有关联
只是很好奇是不是
如果是
那我个人觉得是不是她是要报复你的
基本上我觉得你老公很差劲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版主
当初跟我丈夫交往时
那女子已跟别人跑了(这是我丈夫说的)
所以也算没有在一起了
但交往快一年
却又得知他两在一起的消息(且对方已怀有身孕将临盆了)
是后丈夫才说 她跑了没多久又回到他身边了 因那时丈夫的妈妈去逝
那女子回来帮忙 最后又搞在一起
我这样算是第三着吗?
从头到尾 那女的都知道我的存在 但我却相信她们已经分开了
因为那女的怀孕了 才想用孩子来挽回他的
最后因为我的一通电话 让那女子的母亲知道我的存在
所以她母亲要她相亲另嫁他人
但那女人有了家庭后 仍旧与我当时的男友(现今的老公)有所联繫 甚至还发生过无数次关係
因为这样 所以我也离开了好几次
我甚至怀疑那女的所生下的子女不只一个是我丈夫的
我问过他 他说他会这样做是想报复她
那我呢 到底算什么?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柔柔妈
两个都告吧!
告成了妳就可以带着孩子走人了
这么差劲的男人不值得留恋!!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真差劲
说真的
这种差劲的男人不要也罢
这样看来
你老公的心根本就在她身上
(这是我个人的感觉,实际我想你自己应该很清楚)
一再的欺骗
真的很过份
要死心真的不容易
你老公如果付得起赡养费
你就去做吧…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小贤妈咪
看你要告什么
提民事诉讼 基本上就是赔钱 用民法195第三项 身分权
你以有实质证据
不过你拍的画面 要看是在什么情况拍的
如果是在你家拍的 那应该没问题
如果在他家偷拍的 法官应不採用 要注意
如果你要他坐牢(基本上也没办法坐牢)或赔钱
就告刑事诉讼 知道姓名电话 就够了 请检察官侦查就OK
向检察官提告诉 要钱的话
请检察官下缓起诉处分
请检察官 用刑诉法253-2第三款 支付你相当价金
而且还可以叫他力悔过书 哈
基本上还是看检察官的意思 不过他应该会尊重你 衣你的要求
要注意的是 由于通姦罪 刑法239
你ㄤ跟相姦人(那女的)是共犯
对任何一人提告诉 效力及于其他共犯 简单说就是不管怎么告都是告两个
如果你只要告那女的 就是要再撤回对你ㄤ的告诉即可
注意 撤回了就不能在告你ㄤ啰
还有 千万不要"原谅你ㄤ"
我的意思是 我国刑法239通姦罪很怪
只要你原谅你ㄤ一次 以后不管他通姦几次 你都不能告他
所以千万不要让他有你原谅他通姦的证据
怪吧
如果你要离婚要赡养费 用民法1030-1 可以要到他财产一半
扶养权 孩子两岁应该会表达了ㄅ
基本上法官会看孩子跟谁比要亲
但是每个法官认定标準不同 所以我也不确定
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能不能用1052条第二款 我在帮你问问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版主
TO小贤妈妈
一次在北投温泉里(当时那女的不知情自己已被偷拍了)
一次是在汽车旅馆(完事后那女的起身才发现自己被偷拍了)
就这样两人闹翻了 事情也才东窗事发
相当金额 是多少呀 由检察官决定吗
对任何一人提告诉 效力及于其他共犯 简单说就是不管怎么告都是告两个
如果你只要告那女的 就是要再撤回对你ㄤ的告诉即可
注意 撤回了就不能在告你ㄤ啰
还有 千万不要"原谅你ㄤ"
我的意思是 我国刑法239通姦罪很怪
只要你原谅你ㄤ一次 以后不管他通姦几次 你都不能告他
所以千万不要让他有你原谅他通姦的证据
那撤回了就算原谅了妈?
那我该怎么做才不会让他有我原谅他通姦的证据呢?
孩子跟我当然比较亲啰
因为爸爸工作的关係 都是上个两三天班 休息个两三天
老大儿子跟他很难相处 常常被打骂
而且他又有重男轻女的观念
孩子至今还不曾离开过我身边10几个钟头呢
再问一问
那我应该準备多少金钱来打这场官司呢
感恩喔!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小贤妈咪
偷拍部分 可能有点问题 要看法官的认定标準
不过有一个有利证据 就是他跟那女的的孩子 可验DNA
金钱是由检察官决定的
当然你也可以"建议"他 提出你想要的金额
"原谅"我说的太含糊了
就是万一你ㄤ跪下来求你 你也不要原谅他就是了
法条上是写纵容和宥恕
撤回不等于纵容宥恕 只是你不能就同一事件对你ㄤ再提告诉
如果以后你ㄤ又再犯 还是可以提告诉
就金钱部分 向检察官提告诉 不用支付裁判费
起诉就是判坐牢 你可能拿不到$
但是打民事官司就要裁判费 我不清楚多少钱
不过你ㄤ懂法律吗? 最好别让他知道 免得他做"防护措施"
忘了讲
关于扶养权 我是说大部分法官会这样认定
万一你遇到很大男人主义 或以金钱为标準的法官
那也很难说了
(原作者于 2005-05-21 23:27:35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你的朋友
另外 我仍在思索着该留下呢还是该离开(丈夫想挽回)
如果我这么做的话 不知道影响会有多大
------------------------------------------
这几天的思考你决定留下吗?
我很心疼你的遭遇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伤害你了?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狼的小羊
看妳的描述,已经有纵容的可能了
要看妳遇到什么样的法官才知道告不告得成
法律上有规定,在得知通姦事实多久内不提出告诉,即算默许双方的行为.换言之,不能告喽,因为法官会认定妳自己已同意的.
至于多久,我不太记得了.但看妳的描述,你们之间牵扯这么久.如果妳都是知道的.自然是对妳不利些.先生可以用上款规定抗辩,他们是在妳知情下通姦的.这样妳不易告成哦.
我也觉得妳先生很糟,让人怀孕了又不想娶她.
不想娶她,却又一直跟她纠缠.
对了,她先生是可以告妳ㄤ的.
(原作者于 2005-05-24 14:31:58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版主
我晓得这事情发生至今还不满一个月
而她俩外遇的行为是在两年前发生的
我只是在为自己做些好与最坏的打算
也尝试给自己跟孩子个机会
只是到了现在
我还是无法承受这些事情所带我的打击与伤痛
无法打从心底原谅 更无法包容这个过错
这几天
丈夫一直表现出悔意
跟我道歉 求我原谅 再给他机会
行为方面 也安份了些
会主动照顾孩子 在我累时家事由他来打理
饭菜由他来煮
只是这些看在我的眼里
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好似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似的
到底该走 还是该留
目前我仍无法做出决定
一方面也是因为时间不够用(有时一人照料两个孩子很累)
一方面也是想了很多是否有其它方法可行
在不打官司的情形下 事情才不会弄得众所皆知
思索着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够有一比钱可拿 又可离婚得到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他不肯妥协
好乱的思绪喔
犹豫不决
好矛盾
离开了 对孩子就会好吗
若委屈为了孩子而勉强留下呢又会如何?
此路甚难 如何走?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kanlin
专业的问题,我想妈妈还是请教专业的律师比较好
而家庭方面的问题我想妈妈不用一时做决定
看看老公最近如何再说
若妳不想离开
也请他写下切结书(要有法律效力的)
若再犯是否每个月固定给妳多少,孩子给谁等
我想我若是妳
我会告她吧!
毕竟
她破坏了我原有应得到的幸福与家庭
至于老公会不会被告
也不是我们能做决定的
顺其自然
好心疼妈妈喔
妳的心里一定很难过
要加油也要坚强
幸福最后一定是妳的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为什么只有第三者是箭靶?
你要告,应该连你老公一起告才对吧~!
每次这种事情东窗事发,大老婆永远都是忿恨第三者抢了老公,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老公才是真正最可恶的呢?
更何况,你想离婚,想告人,还会想到这么作对你自己小孩的伤害。那么第三者的儿女你就不顾了吗?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版主的朋友
to:为什么只有第三者是箭靶?
拜託
我求求你不要在伤口上洒盐好吗??
版主的心情已经够难过了
对方的孩子是没错
但版主有错吗??版主的孩子有错吗??
对方外遇当别人婚姻的第三者时
她把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婚姻自己的先生摆在那里
版主今天这么做也是为了孩子
是为了她两个年幼的孩子ok!!
如果今天不告另一半
相信我
身为她的朋友
我知道她绝不是因为还有爱
也绝不是认为自己的老公没错
也不是对自己的老公没有恨
已经够烦了还要去考虑公不公平
去考虑是谁的错吗??
那谁去告诉那个第三者还有版主的先生
为什么在做这种人神共愤的行为时
不想想自己的孩子
(原作者于 2005-05-24 18:13:17 重新编辑过)
(原作者于 2005-05-24 18:20:48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小贤妈咪
如果你在犹豫
可以先对那女的起诉
请求民事赔偿 约10-50万不等
至于你ㄤ 别让他抓到宥恕或纵容的把柄即可
针对纵容的嫌疑 在法庭上一切以证据为主
这点是你ㄤ负举证责任 我就是怕会有录音录影或是其他证人
才叫你要小心
如他举证不出来 他也拿你没辄
在法庭一切都以证据为主
法律人 有形式法律人 及 实质法律人
律师 不代表就是实质法律人
打官司 上战场能打赢才最重要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直言
说半天 好 真给你告赢了
重点是 对方她有钱可以赔给你吗
不会脱产掉吗 会心甘情愿的给你钱嘛
就像你离婚 你认为老公会给你赡养费吗
在国内 成功拿到赡养费有几人
如果我是你 我会想办法去工作 慢慢来养活自己和孩子
不会再花心思在去想从这两个人身上拿到多少钱
你可以告对方妨害家庭 对方的配偶不能嘛
要三思 这个婚姻夹杂太多纠葛
你得冷静跳脱这一切 这样看来
她们双方有是有相当程度的感情存在
不然不会帮对方生孩子 你得清这点
只能给你鼓励 加油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朋友
我也认为当务之急
你要有一份工作
要有经济能力
不然你可能永远摆脱不了现状
他们之间的事纠缠多年了
你老公已经吃定你会原谅他了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路见不平加一个
我也觉得你老公才是最可恶的人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题是那女的已是有夫之妇育有3子女
其中一女是我丈夫婚前与她生下的,但不娶她而那女的也才因此另嫁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老公究竟想做什么?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又不娶人家!也不负责。后来人家结婚了,再跟人家纠缠不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协议离婚 丈夫不同意我带着两个孩子离开 只同意我一人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未免也太自私了,怎么不想想小孩需要妈妈?只同意你一个人走,意思是其实他也不是真的非你不可啰?
从这一点看来,我觉得你老公一点都不值得你留下!就算留下,他对小孩的责任心也不会有多少~
至于你目前的心态,我不太能理解,因为你只想告第三者,但是将心比心,你是受伤了,但是第三者呢?她没有受伤吗?多年的感情总是繫在一个错的人身上,难道又是她愿意的吗?
如果我是她老公,我一定会告你老公的!因为我相信绝对不是第三者纠缠你老公,而是你老公基本上就是个不负责任的烂男人!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版主
我认同大家对我丈夫的批评 也很感激我的朋友这么支持着我 在此跟他说声:谢谢你 我的朋友
但那女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自那女子结婚后
都是她主动找(或电话连络)我丈夫的(以孩子的名义 有时藉故以孩子生病为理由)
后来我跟丈夫结了婚
那女子又私下跟我丈夫连络(是要借钱 也借到了 而我完全不知情)
以上是我听她们两说的 那女子也没否认这事实(都是那女的主动连络)
大家想想
那女子结婚后一定是搬到夫家去(的确搬到夫家住)
除了她连络得到我先生外 我先生哪还有那个脸主动去问她家人呢
就我所知 我先生与她娘家人的关係处得非常不好
而那女子也跟我说
当初是她自愿怀孕生子的 虽然我当时的男友(现今丈夫)要求她拿掉
但她回说:这孩子是我一个人的 是我自己要生的 跟你都没有任何关係
这些话 那女子也跟我说过 日后是生是死都不关他的事
但她却又以孩子的名义三不五时的联络我当时的男友
有次那女子喝了酒后打给他
她歇失底里哭诉着说 她担心女儿会遗传到男方的病史 糖尿病
而我先生安慰了她 却换来她一阵臭骂
事后我先生跟我说这些事时 我也怪了他 要他体谅一个做母亲的心情
但也要求我先生 不要在跟她有任何联繫 关係更是要撇清
毕竟她已有了家庭 且也说过孩子不关他的事
没想到今天 他还是这样对我
我问过他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回:在我们婚后当初那女子找他只是单纯的借钱 虽然仍有连络
但都只是朋友 他可以跟她谈心 说些不能跟我说的话 聊些我不认同的事情
最后之所以还会有肉体关係 是他想到当初俩人交往时 那女子对他的不忠 因此才坏恨在心 想藉此报复
我问:那我算什么 婚前就讲好 过去的事情就算了 该放该忘的就当它不存在
说好要一起重忘掉过去重新开始的
如今放不下的却是他 对不起我的也是他
这段婚姻我真的不想要了 因为我再也无法原谅 更无法忘 (尤其是在看完了那两捲V8后 如何忘得了?)
我也想过要两个都告
问这些法律上相关的事宜
只是在为事情先做好最坏的打算
如今我只想着先要有一笔钱在身边
也想过工作的问题
只是孩子一个还小 才满月没多久
而且身体不太好 需要的是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一个能全新全意照料的人
如果有了钱 也许一切都好办
但是 没人能帮得了我
娘家的经济也是负债中 而我却也帮不上什么忙
我感到很无助 才会想说 试着用这方法看看
也许得到了钱 孩子会好过些
但我至今还无法做出确切的决定
如果没有老二的出生
我想我早就果断的将事情摆平了
婚姻 家庭 家人 丈夫 不要也罢
她们的事情我也不想在去过问
因为我不想在跟她们有任何的牵连
事情爆发出后
那女子哭着跟我说:妳跟你老公说 这种游戏 我不玩了 我恨他 恨之入骨
又说她先生要求我丈夫出面谈判
我回她: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做错事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不是吗?
若要谈判 请等我跟他的事情处理完后再跟他说
(原作者于 2005-05-25 15:24:00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海龟妈咪
外遇是一种惯性
有一就有二 有二没有三才有鬼勒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情若冰心
打电话去问妇女会看看
他们都会懂法律的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凌波仙子的麻麻
请问一下 kanlin
切结书(要有法律效力的)
如何签一份具有法津效力的切结书
我要的协议如下
1将来如果离婚,监护权无条件归我
这样的协议,要不要证人签名,或是只要他亲笔签名就有效呢?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直言
如果那女的滥 那你老公呢 我看也是半斤跟八两吧
女的找他 他就一定得出去 得配合 配合到到床上去
妳老公的说辞 真是让人听不下去
你应该知道 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
想利用和那女人上床去报复对方 这是通姦耶
妳老公会不知道 他是想脚踏两条船 不吃白不吃吧
看看娘家有没人可以帮你带孩子--没钱帮你 有没有人手
赶快去找工作吧 这个男人 满口谎言 你看不出来吗
如果让你伤心 对不起 可是越看我越觉得该跟你说真话
而不是表面的安慰你就能帮助你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讚!
给楼上的直言拍拍手!说的好!
ps你家的照片都很棒,自己拍的吗?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微笑老师
这个丈夫,不要也罢。妳丈夫与那女的都很糟,而妳呢,不要被他们误了自己和孩子的一生。
离开吧,但要找到好的管道谘询。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直言
我只希望能给走在十字路口的版主
一点点正向的思考和帮助
事实也许不堪 但是请一定要相信
天无绝人之路 你要有信心 你一定可以走出来的
加油 为母则强 你一定可以的
给楼上的讚
拍谢 你太看重我啦
那些照片ㄛ我只有欣赏的能力啦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羊咩咩妈咪
希望你能2个都告,2个都告是给他们2人都得到教训,
拿一笔钱,拿2个小孩监护权,
至少有一笔钱还可以请保母照顾小孩,
或是请娘家照顾钱会省一点,
一方面日后找个工作让自己经济独立。
有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快一点直接找家庭律师询问,网路上应该有吧,
或许书局有卖这方面的书籍,自己可以先买来了解一下。
ps不管对方女子如何,这种老公不值得原谅。
个人一点浅见。
----------------------------------------------------------
(补)我刚找到的好多喔看的很累
其中;
有请求权之一方,于事前同意或事后宥恕,
或知悉后已逾六个月,或自其情事发生后已逾二年者,
不得请求离婚。
(原作者于 2005-05-26 00:38:43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鸿鸿的妈咪
如果你对先生的告诉彻回,一事便不得二告,也就是将来他若在外遇的话,
你可能很难再提起告诉,
若是你知情超过6个月也不能提告诉
偷拍和窃听是无法成为证据的,不过验孩子的血缘关係的确是可以确认通奸之事实,不过如过你能证明两人有持续通姦或是丈夫恶意隐瞒他和对方有小孩之事实会更好
现在小孩的监护权还要经过家福会社工的观查而判定,你可以请教家福中心的人员
至于切结书,很难使用在将来的官司上,要不违反善良风俗,又得写的详尽,
我在法院工作的朋友说这只能当做两人之协议,法官会怎么认定就不一定
请律师是一大笔开销,而且要事先委任,刑事的要五万,民事的我想也不会便宜到那里
如果是我,我会先告先生,离婚后再看他是不是真心改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Ω奇异果Ω
妈妈..上次有看到电视谈论外遇!!
说到外遇的问题…千千万万记得!!
你手上的证据只要超过六个月…没有去告的话!!
代表你同意了!!六个月以后你若想告也没得告了哦!!
记得 这证据只有在事发六个月以内有效…
上网常常资料…
我订婚还没结婚…就怕会有像你这样的事发生…
但我一直在想若有一天自己也遇上了…我一定要告><
不管什么方法…既然都和别人在一起呢…再来说原谅
都太晚了…男人总是这样 我相信有一就有二 有二就有三…
这次原谅了一定有下次…也许下次你还找不到证据会更惨..
不是希望你们分开…而是妳要保护自己的权力…委屈求全
只会让自己更痛苦!!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版主
完了这几天想到以前与丈夫的对话
内容:
夫:妳不怕我去外面偷吃喔
我:有本事就不要让我知道 否则我绝对不会让你有第二次机会
就是离婚收场
PS:我还对他说
外遇对象千万不能够是那女人
其它人你高兴就好
只要我不知情 当然啥事都没有
一但被我发现 就以离婚来做结束!
这样还告得了吗?
我真是个笨女人
(原作者于 2005-05-26 16:02:39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比琪
版主妈妈
我也记得好像是这样:当有发现老公偷情,半年内没有去告的话
那超过半年就不能告了,变成"默许"。
所以你要好好想一想怎么处理了。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to:版主
版主:
你以前跟你先生说的话又没有录音存证
就算他有提
死不认帐不就得了
希望你快快带着孩子走出自己的人生哦!
加油!!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唉~
你真是笨女人!
说这种话纵容你先生。
从你字里行间,我感觉你对你先生的恨比较少,对那位第三者的仇恨像排山倒海!
女人唉。
我只想说,同为女人,请站在她的角度替她稍微想一想。
她确实是爱错了人,但是也确实是比你还早爱上你老公,不是吗?你的心里可能只想到你受伤了,但是对她而言,她爱了很多年的男人如此对待她,弄大她肚子又不娶她,害她只好嫁给另一个她不爱的人。或许她难分难捨,在每一段感情里总是女人付出比较多,她的一生可以说是被你老公给毁了,还连带毁了她的三个孩子!
或许我不了解实情,但你确定你了解的实情不是你老公的片面之词?也许她真的就是存心想要破坏你的家庭,但经验告诉我们,大老婆都是这么想的,因为只有这么想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些~
从你说她在电话里哭着告诉你她恨你老公,我就可以判断她对你老公是用了真感情,你老公的行为彻底伤害了她。
情同此理,你已经算幸福了,至少你老公还在你身边,只看你要不要点头。
我是建议你用理智做事,不是用情绪。如果你够理智,应该是想着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以后这个男人还能不能信能不能靠。而不是他在你身边甜言蜜语几句你又忘了他所作的一切。他伤害了两个女人,才是罪魁祸首。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你先生是超级大烂人
你老公一直都是满口谎言,欺骗了你,也欺骗了她
那个女人若不是对你老公有满满的爱,
相信当年,她不会想怀孕来留住他,
不知道你先生偷拍录影带的动机为何?
是想威胁那个女生?还是?
如果对方老公知情,相信你先生一样会被告,
只想告第3者,不太可能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版主
是那女子心甘情愿替他生孩子的(女人应该要懂得保护自己吧)都已经为了他拿过好几次了
我相信那女子对她的丈夫是因为有爱 才会嫁给他的(虽说是相亲没错 但也是看上眼 交往了许久弄大了肚子才结婚的)
如果说我丈夫的偷拍行为对他造成了莫大的伤害
那她俩对我所做的伤害呢 绝不会比她来的少
况且这也算是她自作自受 不是吗
既然敢玩 就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就算是她在报复我吧
那我是否活该倒楣受她气 我一样可以採取报复行动ㄚ
只差别在于 我是明 她是暗
我当然也恨我丈夫
但为了孩子不受影响 我已经很努力压抑自己
带着另一张面具
孩子是无辜的 不想因为大人的错带给了孩子身心上的伤害
所以在孩子面前 我儘可能装做没事发生一样
只在孩子睡着后 跟丈夫谈判
但每次都宣告无效 因为丈夫会恼羞成怒有时还会惊动到孩子
我深怕孩子受到伤害
所以不敢激怒他
该如何做抉择 我很气 也有怨
但我必须为了孩子坚强面对
为母则强 不是吗
我之所以会想要告第三者
只是当时单纯的想从她那得到一笔钱而已
好让我带着孩子离开
用那笔钱来度过刚开始的过渡时期
不想在跟丈夫有任何往来
后来想想 这样做 只会让事情闹得更大 一发不可收拾
我实在不想再跟她们在有任何的关连
也不愿将心思用来处理这一切
如果可以
我大可带着孩子一走了之 重新过新生活
让事情就到此为止 日后她两要如何 我不想知道
只是目前的我 身无分文
娘家负债中 逼得母亲年近45还得去陪酒赚钱等
总而言之
在我看来她两都是烂人
谁对谁错 理不清
如果我丈夫真的放不下那段已成过往的情感
那我就放手让他去追求
问题是
他不肯放掉我跟孩子
那女人也不愿放弃她的家庭
谁又能保证日后那女人不会再因为孩子的事情回头来找我丈夫呢
当事情发生发生在自己身上
就不是那么容易解决得了的
说容易 要做到还真不简单
如果没有孩子 一切就好办
如果没有经济压力 我也无须这么痛苦
如果不是因为小的才刚出生需要我在身边照料
我想我一定早早就脱离这一切了
孩子在乱 先去搞定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朋友
给那些一直想去讨论谁对谁错的妈妈们
现在版主一心只是想要有钱能带着孩子离开好好过日子
这对狗男狗女谁对谁错
对版主来说已经不是最重要的好吗??
谁错的多谁错的少又如何
都对版主造成不能抹灭的伤害了
怎么觉得非得要版主妈妈亲口说:对!我先生是烂人你们才要罢休好吗??
与其如此倒不如多给点精神上的支持
那个女人一把年纪了
有家庭还爬墙
需要再讨论她有没有错吗??
事实已经够明显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有点看不懂
不好意思
我不太懂法律
但是如果2个都告
不是可以趁机离婚远走高飞
又可以拿到2笔钱吗?(老公跟那女人的)
如果那2个人没有把财产脱产的话
为甚么只要告那个女的呢?
告了那女的就算拿到钱
你先生会让你走吗?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karen
争取你该有的,然后跟那各贱男人离婚,向前面妈妈所说的,有一就有二,跟他离婚后,他会怎摩被告也不关你的事情吧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什么朋友?
拜託那位"朋友",不要有事没事就跳出来护短,也拜託看清楚,大家的意思并不是争论谁对谁错,而是感觉到了版主对对方的仇恨,想站在公平的角度来拉回她的想法。难道要在这里一面倒的指责另一个可怜的女人,还是没有建设性的帮版主呼呼头?
心中有仇恨,什么事都不能释怀。只有放下,心才能宽广。
有人在这里说说公道话,又有什么不对?大家想提醒她别忘了枕边人才是真正最可恶的,又有什么不对?反观这位"朋友",每次跳出来的言辞,都把第三者形容的很不堪,我不懂你是唯恐天下不乱,还是比当事人还要气愤,或是根本你就是版主的化身呢?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朋友
楼上那位
护短????
护什么短???
我朋友有什么错吗??
如果你指的护短是我指责那位第三者而没去提到他的先生
很抱歉
我对这二位的贱行是非常非常不耻的这么说有达到您的要求了吗??
会"跳"出来
只是想拜託大家给点法律上的协助或者精神上的支持
版主自己的先生可不可恶她不晓得吗??
发生这种事
说"放下仇恨"该怎么放下
只有脱离现状吧
这就是版主想跟大家求助的
你说:
大家想提醒她别忘了枕边人才是真正最可恶的,又有什么不对?
-------------
版主都想带着孩子离开了你认为还需要什么提醒??
你说:
大家的意思并不是争论谁对谁错,而是感觉到了版主对对方的仇恨,想站在公平的角度来拉回她的想法
-----------------
这句话跟上面那句是矛盾的吧??还是我解读错误??您是说对第三者放下仇恨,只要恨自己的先生就好吗???请指点
你说:
每次跳出来的言辞,都把第三者形容的很不堪
----------------
这我真的没办法控制
只要想到我朋友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又懂得持家还有二个漂亮可爱的孩子
请问你认为我该怎么形容这位"第三者"
更何况
我一点也不认为我对这位第三者的形容有多不堪至少我努力在克制了
我心疼我的朋友受了这种苦
也心急何时她才能快点带着孩子离开开始过日子
这样的心情和您"讨论"的心情是不同的
如果你是对我维护朋友心急的心有意见
那也请不要质疑我是不是版主好吗??
一个心碎的女人还要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
有心情去搞这种把戏吗???
这种质疑真是令人伤心
版主:
对不起
造成你的困扰
等我的电话
(原作者于 2005-05-27 22:02:14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 不要吵架啦...
今天大家会来这边留言
都是为了鼓励版主或是帮忙提供一些资讯给版主
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啦
大家都将心比心啦!
烂男人----大家当然会想痛骂几句
(如果可以我更想替版主海扁他一顿)
没有骂那个女的并不是说大家就很同情那个女人
认为她外遇的行为没错啦
版主恨那个第3者绝对很正常
版主的好姊妹谈到那个女人会有激烈反应也没错啊
想想如果版主是你家人或是挚友
相信谈起第3者时难不保会骂的更难听说出更恶毒的话哩
大家出发点都是好的只是立场不同
请消消火啦
(原作者于 2005-05-27 22:05:41 重新编辑过)
(原作者于 2005-05-27 22:07:52 重新编辑过)
(原作者于 2005-05-27 22:21:44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2-05-2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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